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团伙抢劫案。该犯罪团伙由被告人李联勇、何家雄、蒋万凯、黄如建、牟友忠、杨伟洲、孙西萍(女)、孙丽粉(女)、严中桂(女)、金美(女)十人组成,专门利用女色诱骗被害人至偏僻处或出租房然后实施抢劫,并致人死亡。 检察院的起诉书称:2003年12月4日晚,孙西萍以色情勾引方式将被害人唐某、黄某带至昆明市西山区下粟村出租房内,由同伙李联勇、牟友忠、范毅(另处)持刀冲入房内对两被害人实施抢劫,抢走人民币600余元、松下彩屏手机、诺基亚手机各一部及金戒指一枚。同时,被害人唐某在遭抢过程中被杀伤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 截至2003年12月21日,这一团伙以同样方式,连续作案四起。分别将被害人苟某、洪某、张某、王某带至出租房或偏僻小巷内,实施殴打抢劫。其中,被害人王某因被殴打和捅杀而死亡。四起案件中,该团伙共抢得现金600余元、手机4部及金戒指一枚。 昆明中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。(魏王 屈明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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